1、韩非子主要强调什么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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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保守部分:维护周朝的“礼”,主张“克己复礼”,“贵贱有序”;
(3)、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4)、韩非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著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简单说韩非的法制,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新兴地主的权利,瓦解了奴隶主的特权,是符合历史潮流的,但是刑法观点为秦的暴政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秦的覆灭埋下了祸根
(5)、“无为,而无不为”“道生法”是道家的思想,它也是法家的思想,在韩非子看来,君王应当具备的一项品质便是“为无为”,自己表现出“无为而治”。韩非子说:君王应如“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已;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韩非子·大体》)
(6)、韩非子之学成为法家,又归本于道家。其最高理想为“君无为,法无不为”,认为法行而君不必忧;臣不必劳,民但而守法,上下无为而天下治。但其学说过于尊君,为后世所诟病。
(7)、墨家约产生于战国时期。创始人为墨翟(墨子)。墨家是一个纪律严密的学术团体,其首领称“巨子”,其成员到各国为官必须推行墨家主张,所得俸禄亦须向团体奉献。
(8)、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提出对立统一的矛盾论问题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9)、”马上进攻韩国索要韩非,韩非到了秦国,得到了李斯的信任,却遭到了李斯的嫉妒。韩非上书秦王:先进攻赵国和齐国,后进攻韩国。李斯便以此为借口,说韩非是韩国派来的奸细。秦王受蒙蔽,便把韩非治罪。韩非想向秦王解释,但无法得见,李斯则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逼迫他自杀。后来秦王后悔,想要赦免,韩非却已经死了。
(10)、这还不算完,所有人的待遇,细致到穿什么衣服、能雇多少个佣人、死后墓前种几棵树,都与功劳、爵位严格挂钩。
(11)、道 安 张仲景 聂 耳 沈 周 王安石 曹 植 曹 丕 曹 操 司马迁
(12)、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13)、墨家是中国东周时期的哲学派别,诸子百家之与孔子所代表的儒家、老子所代表的道家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三大哲学体系,墨家被古代大家认为是道家的分支,深受道家影响。
(14)、韩非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韩非子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15)、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论”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16)、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八奸》《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就是指:学者(指儒家);言谈者(指纵横家);带剑者(指游侠);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
(17)、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在政治上可谓是“独步天下”。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18)、韩非子的提出这一套理论后认,认为只要是中人之资的君主,依靠这三者的理论就可以很好的治理号国家,也就有点是在提倡道家的无为而治的思想。
(19)、即使是王室宗亲,如果没有建功立业,也得被从宗族中踢出;
(20)、《韩非子》内容共二十卷分为五十五篇,总字数达十多万言。在体裁上,有论说体、辩难体、问答体、经传体、故事体、解注体、上书体等七种。辩难体与经传体为韩非首创。在内容方面,则论“法”、“术”、“势”、“君道”等,文裁条理清楚,用意深刻。其中以下列五篇最能代表其思想:
2、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是什么相结合
(1)、韩非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韩非子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2)、 韩信主张:事在四方,《韩非子。物权》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即国家政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个人的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智力天下,。《韩非子。人主》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
(3)、但韩非子认为只采用法也不行,商鞅的制度存在着极大短板:
(4)、韩非子虽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张却与荀子大大相反,他没有承袭荀子的儒家思想,却爱好“刑名法术”之学,且归本于‘黄老之学’,一套由‘道’、‘法’共同完善的政治统治理论。韩非总结法家三位代表人物慎到、申不害、商鞅的思想,主张君王应该用‘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治理国家,此为法家之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
(5)、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认为是阴谋学家,韩非的著作一大部分关于阴谋。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
(6)、韩非子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7)、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8)、韩非主张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出处《韩非子·五蠹》:“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
(9)、杨树山 陈杭军谭琦 付有志 朴龙 刘淅萍呙长模 胡显发 陈伟 张伟伟 王华彬 刘燕陈霞 陈蜀蓉 陈泯 李景艳 王淑清 苑冲 翟筱旭 莫爱新 陈奇智 张青之 张新凯 张欣 樊秀云
(10)、因此,申不害变法实际上是帝王权谋,并不是制度的改革;商鞅变法则是以明文规定,打破贵族政治,以赤裸裸的功利诱惑,将秦国上下捆绑在国家意志上。
(11)、道家思想的形成是以总结、发展、著典籍为主要路径,每一次思想的跳跃都经历了极其长时间的众人积累,这也再一次的凸显了道家的生命力。道家人物既可入世建功。
(12)、●作者韩非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三家的思想,提出了一套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关于《韩非子》的注释,有清人 王先慎《韩非子集解》,近人 陈奇猷《韩非子集释》、 梁启雄《 韩子浅解》等。由于先秦时期文学、史学与哲学处于共生的状态,韩非又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更多的是被作为思想著作来看待。然而,此书从文学角度来看,其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运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法家思想和作者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书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了。
(13)、严刑治罪,为了使人民顺从,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韩非认为必须实行严刑重罚。减轻徭役和赋税,韩非子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14)、韩非主张社会历史进化论,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必然胜过古代;人们应该按照现实需要进行改革,不必遵循古代的传统。韩非子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15)、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提出对立统一的矛盾论问题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16)、为了使君主的神圣权力不受侵犯,韩非主张尊君卑臣,并提出要“强公室,杜私门”,主张对那些私门势力和好比恶虎一样的权臣,要散其d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予以坚决铲除和镇压。
(17)、《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18)、韩非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
(19)、 韩非子法治公正观念要求君主和官员划清公与私之间的界限,杜绝私情、私人关系干预公共事务。韩非子一再强调“法”是“公法”,是跟“私”相对立的,反复指出,要“去私曲,就公法……去私行,行公法……奉公法,废私术”(《有度》)。他在《诡使》一篇中指出:“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
(20)、“无为,而无不为”“道生法”是道家的思想,它也是法家的思想,在韩非子看来,君王应当具备的一项品质便是“为无为”,自己表现出“无为而治”。韩非子说:君王应如“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已;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韩非子·大体》)
3、韩非子的思想主张主要强调什么结合
(1)、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2)、《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着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3)、韩非子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著作。
(4)、韩非子的思想主张:主张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封建国家、严刑峻法、以法治国。
(5)、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6)、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
(7)、史载秦王嬴政初见韩非之文后曾感叹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然而,当韩非真正到了秦国之后,还没有施展其抱负,就被秦王鸩杀于狱中。但是,韩非死后,时人竞相研究其著作《韩非子》,秦王和他的宰相李斯亦是在韩非的思想指引下,完成统一六国的帝业,成为千古一帝秦始皇。
(8)、法不阿贵: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9)、韩非主张社会历史进化论,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必然胜过古代;人们应该按照现实需要进行改革,不必遵循古代的传统。韩非子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10)、2)在政治上主张”为政以德“,爱惜民力,逐步改良政治
(11)、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12)、君权为大,清除世袭贵族,韩非认为国家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
(13)、韩非子论著的核心政治思想就在于法、术、势的结合,而这一点则是源于吸收了法家各位前辈的不同思想。韩非子之前的法家,虽然没有像儒、墨两家那样出现明显的派系分别,不同的代表人物却也有着重视法、术、势的区分。商鞅重视“法”,主张“壹赏”、“壹刑”,“壹教”,崇尚依法度,废私仪;申不害则重视“术”,认为“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主张国君应该掌握“循名责实”的监督、任用、考核臣下方法,并且通过“术”来加以应用;慎到“由道而法”,由“学黄老道德之术”的“无为而治”,进而认为“治国无其法则乱”、“为人君者不多听”,重视“法治”、“君权”的“势”的作用。到了韩非子这里,对应道家“无为而治”的“势”,为了克制孙氏之儒所认为“人性恶”而指定的“法”,将名家的“名实”理论付之于实践的“术”,被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韩非子认为,单凭商鞅之“法”,则“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最终法治难以推行;单凭申不害之“术”,则“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会导致法治的混乱;单凭慎到之“势”,则“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会导致“应慎子者”“便治而利乱”,无法解决单纯“势治”的矛盾,因此需要通过“法”达到“抱法处势则治”,弥补“势”的不足。因此,韩非子认为,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势”即国君的“权势”是核心,而“法”和“术”则是维护这个核心的两种不可缺少的手腕。他指出,国君应该依赖权势“君持柄以处世,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凡明主之治国,任其势”(《韩非子●八经》);同时要重视“法”的地位,严法治,明赏罚,“以法为本”(《韩非子●饰邪》),“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韩非子●难一》,“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虽亡不亦可乎”(《韩非子●内储说上》);还要注重“术”的运用,“术者,因任而设官,循名而责时,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君无术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难三》)。
(14)、《说难》第论述对君主进谏的困难,反映韩非对君主的心理分析之清楚,为论说体;
(15)、韩非子在其《韩非子》里面有《解老》与《喻老》两篇,直述自己思想源自于老子,故后世称之为道法家,意味从道家里面延伸出来的新法家思想。从思想上说,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从政治上说,商鞅是法家最杰出的人物。商鞅以其思想和行动,创造了一个国家的富强,奠定了天下统一的基础,开创了一个新时代。法家这两个巅峰人物,都从老子那里得到了丰富的营养。
(16)、韩非子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17)、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8)、 (感悟)出自《韩非子·功名》。这几句的大意是:一个人右手画圆形,左手又要画方形,那么一定不能同时画好两种形状。
(19)、《显学》,批判儒家与墨家,阐扬法治,该篇是韩非对法治思想的代表作,亦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重要史料来源。
(20)、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4、韩非的思想强调将什么相结合
(1)、尤可称道的是,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为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韩非子·心度》)。容易让人忽视的是韩非是主张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的。他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只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3)、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当前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4)、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5)、韩非子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制权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君权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应当运用苛刑峻法重赏来御臣治民,以建立一个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
(6)、韩非子之学成为法家,又归本于道家。其最高理想为“君无为,法无不为”,认为法行而君不必忧;臣不必劳,民但而守法,上下无为而天下治。但其学说过于尊君,为后世所诟病。
(7)、韩非子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制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
(8)、法教是与礼教相对立的。在秦未统一六国时,秦孝公就同商鞅、甘龙、杜挚三大夫讨论正法之本,商鞅掌握秦国政权后,便强调以法制取代礼治。所谓知者作法而贤者更礼(《商君书·更法》)。他还写了奏书,陈述明主忠民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商君书·慎法》)。
(9)、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10)、那么,谁的理论最完善?就是他自己。人家可不是个嘴炮,经过多年的分析总结,韩非子写下《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五十六篇论述,共计十多万字(也就是我们如今看到的《韩非子》),对于君主如何驾驭臣下、管理国家、驱动百姓等等多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堪称一本帝王治国指南,以至于嬴政在看到这本书后激动的感叹:“只恨寡人认识此人太晚啊!”
(11)、 (感悟)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篇。冶强指的是国家太平强盛。弱乱就是国家纷乱衰弱。阿就是不公正,偏袒的意思。这两句话的大意是,国家太平强盛得力于法治,国家纷乱贫弱是由于执法的不公正。
(12)、 。。才外还有《韩非子。主道》,《韩非子。显学》,《韩非子。 问田》,《韩非子。有度》在这里不说了,有兴趣可自己查阅。 此外《韩非子。心度》中主张及理论是:《与人之初性本善。
(13)、亦可功成弗居(功成身退),在历史长河中每当灾世来临之时,道家人物以一身浩然道气挑战灾难乱源,诛邪卫道,拨乱反正,也因此激荡出众多脍炙人口的传奇篇章。
(14)、韩非子虽然是荀子的弟子,思想主张却与荀子大大相反,他没有承袭荀子的儒家思想,却爱好“刑名法术”之学,且归本于‘黄老之学’,一套由‘道’、‘法’共同完善的政治统治理论。韩非总结法家三位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思想,主张君王应该用‘法’、‘术’、‘势’三者结合起来治理国家,此为法家之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
(15)、 即主张征战扩张。 孔子代表的是底层普通老百姓的阶级利益,韩非代表的是地主阶级、贵族高层王侯将相帝君专制的阶级利益。 第一及第二的原因和当时的社会阶级情况:孔子是儒学的创始人,他的哲学思想是提倡“仁义”,“礼乐”,“德治教化”,以及“均以民为体”的儒家思想,但也正是如此孔子在政治上总是郁郁不得志,因为儒学总是损害到当时王公贵族的利益。
(16)、韩非主张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
(17)、道常无名,无为而无而不为,它像水一样,善利万物而不与万物争,以柔弱胜刚强,是最高的善;道是不可言说的,人的感官也不能直接感知,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持之不得。
(18)、 (感悟)自出《韩非子·说难》。这两句大意是:事情由于保守机密而成功,说话不慎、泄露机密会导致失败。
(19)、●《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法家韩非及其弟子的作品集,又称《韩子》。该书在韩非生前即已流传。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全书文采斐然,别具一格,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特征。
(20)、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八奸》《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就是指:学者(指儒家);言谈者(指纵横家);带剑者(指游侠);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俳优、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臣下;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条件威胁国家安危,要像防贼一样防备他们。
5、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强调什么相结合的原则
(1)、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八奸》《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就是指:学者(指儒家);言谈者(指纵横家);带剑者(指游侠);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俳优、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臣下;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条件威胁国家安危,要像防贼一样防备他们。
(2)、韩非的《孤愤》、《五蠹》《说难》、《说林》、《从内储》五书,十万余言,字里行间,叹世事之难,人生之难,阅尽天下,万千感怀。韩非死于秦国,终年47岁,有记载说,韩非尸体运回韩国,葬在故土,即孤坟摊处,另说葬九女山古墓群。
(3)、比较典型的是后来的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对“法”和“术”的发扬与运用。韩非子的“法”的思想精要就在于严法度,明赏罚,运用在治军当中则是以法治军,赏信罚必,而我国历代著名军事家对于“法”在军队管理中的作用都很重视。东汉末年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在《遗令》中提到:“吾在军中执法是也”;三国时期著名军事家诸葛亮《将苑●威令》中有:“夫一人之身,百万之众,束肩敛息,踵足俯听,莫敢仰视者,法制使然也”;五代石敬瑭《严约军法敕》中有:“古之用兵,必先立法”;明《兵经●勒》中说:“胜天下者不驰法”;《草路经略●军刑》中说:“欲节制则不得不立法”。
(4)、另一方面,又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比作父母对子女的关系,主张统治者应该像父母一样关心人民的疾苦,人民应该像对待父母一样去亲近、服侍统治者。
(5)、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6)、韩非子著书之余时常登临的孤愤台犹存,位临棠溪岸边,原是一处高地,松柏银杏苍苍。之后,孤愤台渐渐之低小,乡民们平素叫“孤坟摊儿”,考古和被盗均未发现萌基,专家考证应为“孤愤”台,正好符合韩非“驱车劝谏韩王不用”而闭门著书的历史事实。韩非的《孤愤》、《五蠹》、《说难》、《说林》、《从内储》五书,十万余言,字里行间,叹世事之难,人生之难,阅尽天下,万千感怀。韩非死于秦国,终年47岁,有记载说,韩非尸体运回韩国,葬在故土,即孤坟摊处,另说葬九女山古墓群。
(7)、荀子主张:主张性恶论,人性善是教化的结果。
(8)、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韩非子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韩非子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着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就是实践。韩非认为,不经过实践(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9)、杨墨本是硬币的两个面,故杨墨互补,然古往今来人们都以孟子“距杨墨”的一般思维方式评价杨墨,这是有失公允的。
(10)、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八奸》《韩非子·五蠹》)所谓五蠹,就是指:学者(指儒家);言谈者(指纵横家);带剑者(指游侠);患御者(指依附贵族并且逃避兵役的人);商工之民。他认为这些人会扰乱法制,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所谓“八奸”,就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俳优、侏儒等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搜寻说客辩士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亡命之徒,带剑门客炫耀自己威风的臣下;8“四方”,指用国库财力结交大国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条件威胁国家安危,要像防贼一样防备他们。
(11)、《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着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12)、韩非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13)、他的书传到秦国,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不久,因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韩非子被韩王派遣出使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但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但是文采斐然的韩非为秦王嬴政所赏识而倍受重用。由于李斯提出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通天大计,而首要目标就是韩国,但作为韩国公子的韩非与李斯政见相左(韩非主张存韩灭赵),妨碍秦国统一大计,于是李斯就向秦王上疏辩驳。他说:“韩非前来,未必不是认为他能够让韩留存,是重韩之利益而来。他的辩论辞藻,掩饰诈谋,是想从秦国取利,窥伺着让陛下做出对韩有利的事。秦王认为李斯言之有理,便抓捕韩非。廷尉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服毒自杀。韩非想上书始皇帝,被拒绝。后来始皇帝后悔了,派人赦免他,但是韩非已经死了。
(14)、 如果实行严刑峻法,那么人人畏法不敢犯事,故可以禁止暴乱,若实行儒家的厚德仁政,人就有恃无恐,则难以制止乱事。对法家思想中的合理部分可以批判地继承。
(15)、韩非子,生卒年不详。据史书记载,韩非是战国时代韩国的贵族,本人口吃,不擅长说,但十分擅长著书。和秦国的李斯是同门,老师是荀子,写的文章连李斯都自愧不如。韩非是个爱国的人,在诸侯争霸、群雄涿鹿、战火纷飞的战国时代,他目睹了韩国屡次败于秦国,便屡次上书韩王,希望他变法图强,但韩王始终没有采纳。韩非在韩国不受重视,但仍然没有改变自己的信念,继续宣传自己的法治主张。并结合现实写下了十万多字的著作,流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见到后十分欣赏,赞叹不已。说:
(16)、韩非子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制权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君权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应当运用苛刑峻法重赏来御臣治民,以建立一个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
(17)、韩非一生虽然短暂,但却留下了不朽的著作与法家的思想精华。韩非子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系统的阐述了法家的治国理论,
(18)、韩非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韩非子》全书由五十五篇独立的论文集辑而成,里面的典故大都出自韩非,除个别文章外,篇名均表示该文主旨。其学说的核心是以君主专制为基础的法、术、势结合思想,秉持进化论的历史观,主张极端的功利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主要是利害关系而仁爱教化辅之,强调以法治国,以利用人,对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
(19)、韩非子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诸家的一些观点,以法治思想为中心。他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20)、韩非对《老子》的“德”也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德是事物内在的本质,事物内在的本质决定了事物的性质。在“道”和“德”的关系问题上,韩非主张“德”是“道”的功效。他说:“道有积而德有功,德者道之功。”道是根本的,德是道的功效,两者不能割裂。韩非对道和德的解释,涉及了一般和特殊这对哲学范畴,它标志着人们的抽象思维水平又有了飞跃,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更加深刻了。
(1)、韩非子出生于战国末期韩国的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新郑市郑韩故城遗址),是韩国贵族。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韩非子》中,著有《解老》、《喻老》等篇,集中表述了韩非的哲学观点。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
(2)、《五蠹》,“蠹”字意指由内部危损整体的木中之虫,五蠹指五种蛀虫,即扰乱君王法治的五种人。本篇亦为历史上公认的韩非子代表作。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3)、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d”“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子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4)、法家不同于纵横家,在于有着完整的思想体系;而法家又不同于道、儒、墨三家,在于法家代表人物积极投身于政治活动,准确说就是变法图强,因此法家在当时就不仅仅是一种学说,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运动,这也就决定了在先秦的诸子百家中,法家对当时的社会进步和时代变迁发挥了最积极重要的作用。事实上,由于春秋早期的管仲时期法家思想的萌芽已经产生,因此整个春秋战国时期的治国理念或多或少都已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同时,由于春秋战国时期文武分职并未完全定型,作为贵族阶层的卿、大夫还没有太明确的分工,常常是平时管理政事,战时带兵打仗;并且由于战争频繁,使得军事成为当时治国的第一要务,因此在这一时期,治国和治军之间并没有形成十分明显的区分,而治军理念也同样深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产生于这一时期的著名兵书经典《孙子兵法》开篇就写到:“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其中“法令孰行”、“赏罚孰明”都体现了军队法治的思想。在当时,以“周礼”为核心的旧秩序逐渐瓦解,而法家思想所倡导的新秩序正在形成,体现在当时的治军理念中就是“礼”与“法”相结合的思想,例如《司马法》中提到:“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法家代表人物吴起在《吴子》中强调法令明,赏罚信的同时,也提出:“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通过“律”和“法”来治军,除了体现在这一时期的治军理论中之外,也贯穿在军事家们的治军实践当中:兵家是诸子百家中将实现军事目的当作第一目标的思想流派,代表人物孙武在练兵时,仅因一次军训成绩不理想,就凭“已明而不知罪者,吏士之罪也”将两名宫女斩首的做法,虽然有失草菅人命;春秋末期著名军事家司马穰苴因“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将监军庄贾斩首更难免有借“执法”清除异己之嫌疑,但是,在当时“礼崩乐坏”、人心散乱的时代背景下,由于旧秩序“礼”的缺失,这些看似偏激的做法恰恰对于建立新秩序“法”的威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5)、韩非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韩非子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6)、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论”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7)、韩非把社会现象同经济条件联系起来,这在当时是极其难得的。韩非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8)、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9)、韩非的全部理论导源于荀子“性恶论”思想和建立封建的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治目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利害关系,人的心理无不“畏诛而利庆赏”(《二柄》),人君的职责就在于利用“刑” “德”二手,便民众畏威而归利。
(10)、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为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韩非子·心度》)。容易让人忽视的是韩非是主张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的。他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只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11)、墨子的思想主张: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
(12)、韩非的法治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13)、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风格。
(14)、在认识论方面,韩非受荀况的影响最大。他认为,人们的认识都必须依赖于感觉器官,人的眼睛能看东西,耳朵能听声音,心能思考问题,这都是人具有的自然属性,所以他称之为“天明”、“天聪”、“天智”。他清楚地说明了人的感觉和思维器官与认识对象的关系,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在认识方法上,韩非主张“去喜去恶”,切忌主观偏见和先入为主的成见来左右人们的认识。检验认识的标准上,则提出了“参验”的方法。韩非所说的“参验”,就是对各种情况在进行排列分类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然后检查验证认识的正确与否。他认为只有按认识的规律办事,才能“得事理则必成功”。反之,就是主观的妄想和臆测,这样就必然失败。韩非的认识论,虽然还属于朴素唯物论的范畴,但它的理论思维水平,无疑是先秦思想家中最高的。
(15)、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16)、韩非借解释道家《老子》一书,对《老子》哲学体系的核心“道”,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赋予了客观物质性的内容。他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在这里,韩非又第一次提出了“理”的概念范畴。“道”是“理”的依据,“理”是“道”的体现。各种事物所以客观存在,都是由它的特殊规律即“理”决定的,而各种事物的特殊规律即“理”又必然受总规律即“道”的支配。各种特殊规律即“理”的总和,就构成了总规律的“道”。
(17)、韩非子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他赞赏慎到所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难者》),提出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的论点。
(18)、非子着作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
(19)、韩非子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20)、韩非着重总结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时指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其次,申、商学说的第二大缺点在于“未尽”,“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韩非子 定法》)韩非按照自己的观点,论述了术 法的内容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国家图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权术,同时臣下必须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韩非的“术”主要在“术以知奸”方面有了发展。他认为,国君对臣下,不能太信任,还要“审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韩非特别强调了“以刑止刑”思想,强调“严刑” “重罚”。
(1)、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
(2)、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3)、儒家讲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认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4)、韩非被韩王派遣出使秦国,于是文采斐然的韩非为秦王嬴政所赏识而倍受重用。由于李斯提出灭六国一统天下的通天大计,而首要目标就是韩国,但作为韩国公子的韩非与李斯政见相左(韩非主张存韩灭赵),妨碍秦国统一大计,廷尉将其投入监狱,最后逼其自杀。
(5)、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6)、《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着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7)、韩非子的政治思想为中国封建统一事业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提出对立统一的矛盾论问题的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包含了相互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开拓了人们的思路。韩非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
(8)、韩非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 中古 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9)、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指出: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事非”,“皆原于道德之意”。说明韩非思想源于道家,但以老子朴素的唯物主义道论与辩证法为他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人南面之术”寻求哲学基础,而且开拓了道家的形下之道。在《韩非子》一书中,大部分内容所阐述的都是“道可道,谓经术政教之道也”。韩非以“法、术、势”皆源自对道家的政治解释,使道家的“无为”内涵从形而上落实到形而下,更加关注具体的政治与人生。
(10)、除了在理论方面的著述之外,我国历代杰出的军事家、将领们在以法治军过程中,往往也是以身作则,秉公执法,赏罚分明。曹操征战中原多年,麾下将士虽然有“红袍队”(曹氏宗亲)和“绿袍队”(非曹氏宗亲)之分,但是在对待赏罚的问题上,曹操却可以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对待有功的将士,即使不是曹氏宗亲,曹操也一样给予奖励提拔,而且绝不低于曹氏宗亲,例如李典、乐进就都是从普通士卒提拔起来的将领,即使如徐晃这样的降将立了战功也一样得到重用;相反,对待犯了过错的将士,即使是曹氏宗亲,曹操也一样施以惩罚,只是在程度上稍轻一些,例如即便曹操本人践踏了庄稼,亦“割发代首”,以示与将士们赏罚一致。诸葛亮“六出祁山”,北伐中原,在治军生涯当中,严于律己并且严格执法,留下了“挥泪斩马谡”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的美谈。南宋著名抗金将领岳飞,运用法纪严格约束军队,坚持“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不仅得到了百姓们的拥护,也提升了军队的战斗力,做到了令行禁止,因此取得了军事上的一系列胜利。
(11)、早年的韩非是韩国贵族,曾与李斯一起就学于荀子,并多次上书韩王,希望韩国统治者厉行改革,然而始终未被采纳,于是退而著书,先后写了《孤愤》《五蠹》《说难》等著作,这些著作由后人集中收集编撰,即现在通行的版本《韩非子》。后来,韩非与李斯一起到了秦国,韩非的法家思想和治国理念得到了秦王嬴政的赏识和认同,但是韩非本人却遭到李斯的陷害而入狱,并最终自杀于狱中。
(12)、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儒家讲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更把它发展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韩非主张以法为教,意思就是除了制订法律以外,还必须要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运用法律,使整个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以法为教是秦代施行政策,加强思想法制,巩固中央集权的标志之一。
(13)、法教是与礼教相对立的。在秦未统一六国时,秦孝公就同商鞅、甘龙、杜挚三大夫讨论正法之本,商鞅掌握秦国政权后,便强调以法治取代礼治。所谓知者作法而贤者更礼(《商君书·更法》)。他还写了奏书,陈述明主忠民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商君书·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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