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
1、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是近代法理学和社会学的奠基人,也是近代分权学说、地理环境论与历史方法的创立者。他的政治观点倾向于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是孟德斯鸠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对资本主义的宪政制度,尤其是美国资产阶级革命所确立宪法原则和政体,产生了深远影响。他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至今对世界政治体制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2、现实生活中可以发现,道德自觉在权力面前是何等苍白无力!当人们拥有权力从而面临巨大利益时,他会变得忘乎所以,毫无顾忌,甚至忘却生死。道德算得几何?!权力往往会凌驾于道德之上,使人不要脸面。对于一个不要脸面的人,是没有什么力量能约束他的。道德自觉隐含的逻辑前提是:人性是善的。而法治的前提是人性恶。事实表明,人性善的假定往往导致恶,而人性恶的假定却导致了善。至于人民监督,诚然是一个必要的措施,人民有权利监督自己的官员,但问题在于,对于官员的行为人民并不了解,而且那些违法行为都是秘密的,人民无法监督;即使监督,也常常受到有权者的伤害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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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国三权分立与制衡体制的形成过程
5、“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三权分立与制衡机制在实践中的真正确立
6、批判工业文明的人格活力
7、美国的汉密尔顿、杰斐逊等人将“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具体运用到了美国国家机构的创建和宪法制定的实践中,并在实践过程中丰富和发展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提出了关于联邦和州之间纵向分权的理论,还主张设立两院制议会以相互制衡。美国宪法明确也规定了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的政府架构和三种权力之间的制衡原则。
8、那么,为了使我们对关键问题有一个充分理解:也就是说,这确凿无疑就是英国政制,尽管在它是否是英格兰政制这个问题上,孟德斯鸠保持了他所能做到的最大程度的缄默。为何他要这么做?我们看一看本节倒数第二段。
9、A.具体办法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B.明确地提出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权分立的原则C.三者之间以权力的“制约和平衡”为思想核心,互相独立、互相监督D.倡导天赋人权学说,猛烈抨击天主教会
10、接着读这段话的前一段。
11、所以言论不应当构成犯罪。言论要是构成犯罪,那么任何言论都可以成为犯罪根据,因为言论不过是一些声音和符号,可以有多种解释,具有歧义性,因而都有可能被任意解释成犯罪。比如我说“我要杀人”,可是并没有就此去拿刀子,就不应因此把我看作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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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他赞成两千年前柏拉图的说法,认为民主制度最终一定会陷入混乱,因而赞成专制。因为在专制政体和君主政体中,控制一切的是君主个人的意见和法律,而平民政体的唯一动力是人们的美德。当美德不再,人们的贪婪作祟,就会用自由来抗击法律,导致政体难以挽回的崩溃,权力落入野心者的手里。
14、政治的本质是什么?就是解决一群人如何生活在一起的问题。人口越多,阶层差距越大,利益冲突越多,文化差异越大,这个问题就越难解决。不论东西,不论古今,那些杰出的政治家,正是在他们所处的历史条件下,解决了一大群人和谐相处的问题。这就是他们的伟大之处。
15、为了在法兰西共和国或法国政府面前为自己对英国政制的称颂辩护,他在这里才说“理性的过头”。从他的整个论证来说,这里理性并没有过头。孟德斯鸠展示给我们的英国政制,在各个方面都不同于现实的政制,而是一种理性的秩序(rationalorder)。并因此,这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他一方面说这就是英国政制,另一方面他又说这不是——两种说法都正确。
16、地点:纽约/波士顿/费城/华盛顿
17、洛克分权学说主张:社会契约;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赞成君主立宪制;主张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利应该分属议会和君主。
18、这三个机构在宪法设定的制衡体系下互不独立。每一机构都可以制衡其他分支的运作与权力,从而从体制上防止了任何政府一个机构的权力坐大。
19、农业革命之后,人类的生活方式从狩猎采集,变成了定居在一处,从事农业畜牧。
20、就是说,一切应当完全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范围内,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自由的,别人没有任何权力干预。这意味着除了法律,不应再有别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规则和特权,如果有,哪怕只是一点点,自由和平等就失去了保障!
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的影响
1、走钢丝所获得的自由感在生命的发挥上要成倍地超过走平坦大路所获得的自由。如果每个人都能在走钢丝的冒险中获得自由,那么世界就会是人的潜在生命力的一次大爆发。尽管在卢梭的身上,存在着现实与理想之间、束缚与自由之间的二律背反,尽管他在彻底否定现实的同时还构想着浪漫的乌托邦。但是,这些都无法湮没他作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向社会发出的挑战。
2、三权分立之原则来源于1748年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权力分离为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三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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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但是,在艺术领域,德国、英国、法国的艺术家们的成就要远远超过十七世纪,走向极端浪漫激情和同样极端的对不规则的美的追求,使启蒙运动之中、之后的艺术构成了世界艺术中史上最为光辉灿烂的高峰之一。文学、绘画、雕塑、音乐......每个领域都有第一流的艺术家,第一流的艺术品。在德国,有歌德、席勒、莫扎特、贝多芬;在英国,有华滋华斯、柯勒律治、济慈、雪莱、拜伦;而法国人的生命深度也许生来便与理性、实证无缘,而全在情感行动之中。因此,启蒙时期的法国文学堪称第一流的审美珍品,其绘画也是走在世界前列的。夏多布、里昂、卢梭、雨果、乔治.桑、梅里美、德拉克、瓦罗,这些名字所象征的生命活力是其他民族难以企及的。
5、立法机构还可以再分成两个部分,交由两个不同的立法机构行施,这就是上议院和下议院。之所以这样考虑,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立法机构的权力过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社会总是存在不同层次,有穷人和富人之分,如果立法权掌握在当中一方手里,另一方就会吃亏,立法就对另一方不利。所以,他们各自的利益应当在立法机构里反映出来。上议院由贵族代表组成,下议院由平民代表构成。两院之间互相具有否决对方决议的权力,这样,当一方在制定法律时就必须考虑到对方利益,否则就不容易被通过。
6、穿越三千年的时空,站在法典石柱面前,我们能感觉到,汉谟拉比是个很负责的大哥。
7、这里的“借此”说的是对这一具体的政府的称颂,也就是对他在前面提到的英格兰政府的称颂。他继续写道:
8、在孟德斯鸠笔下,除了在特定方面做出了一些修饰之外,英国的体系被正确理解为一种合理的秩序。就此而言,它就受教于源自孟德斯鸠的传统——存在于十九世纪上半期的古典自由主义传统,这一传统强调权力的分立等等。
9、在自然法的前提下才是人为法,它只适用于人类社会。人为法必须以自然法为前提,不得违背自然法。人之所以需要法律,正如自然界需要法律一样,没有法律就没有秩序,也就没有正义可言。可以说兽有兽法,人有人法。
10、第孟德斯鸠强调司法独立原则。他所谓的“司法独立”,就是司法权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权力。由选自人民阶层的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干涉。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孟德斯鸠对洛克分权理论的一大突破。司法被明确为与立法、行政并立的权能,使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关键,只有“司法独立”才能保障司法权对立法权、行政权的制约。
11、显然,经验理解的谬误,并不影响理论的价值。其实恰恰是孟德斯鸠的谬误,才使得他提出了一种对现代政治文明具有重大价值的政治制度理论。这一理论,使得美国那样的大国,可以避免专制却又能够确保自由和秩序。而此前人类文明的很多大国不是不得不依靠专制实现统就是因失去向心力而分崩离析,两者都没有自由,只有脆弱的秩序和混乱。
12、美国的立国者对政府普遍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他们采取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在当时这种宪制是前所未有的崭新尝试。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仍然是众多民主政体中最彻底的。而美国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宪制架构。
13、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写道:“政治自由是通过三权的某种分离而建立的。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一个人或同一机构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离,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同一个人或同一机构行使三种权力,则一切都完了。”
14、在很多场合,纠纷的裁决和惩罚方式是武力。比如爱斯基摩人那样并不致命的拳击比赛和欧洲比到死的决斗——直到近代之前,身在其中的人们都相信这种方式是十分公正的。在通过武力进行了裁决的同时,被判罪的一方也往往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小明不承认打断了你的腿,强哥说你们俩决斗吧,谁赢了谁就有理。
15、为了实现这个混合政府,他提出了那个著名的建议:一个政府里,立法、行政与司法三权分立。借用这个复杂的方法,公民的各种权力才能与政府的智慧、正义和活力相并不违。
16、社会契约论是近代思想的倒退
17、星期一晚上约23:23分
18、1787年5月14日,美国的精英齐聚费城独立大厅参加制宪大会,55名在制宪大厅撰写美国宪法的人士中,50或52人是基督徒。当时,在整个美国,98%是新教徒,8%是天主教徒,0.2%是犹太教徒;也就是说,那时的美国,99%以上的美国人是基督徒。
19、“我们可以规定在每一个政制中都包含有三个要素或者三种权力。一个优秀的立法者必须思考,在这三种权力的名目之下,对于各自来说最为便利的东西是什么。三者中的第一个是审议性的要素,与公共事务有关,并且与严格意义上的政制有关,第二个是管理性的要素,第三个是司法性的要素。”
20、谁能够说,德性本身也需要限度?
三、孟德斯鸠的思想主张
1、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2、读一读塔西佗的名著《日耳曼尼亚志》就能发现,英国人的政治体制观念是从日耳曼人那里引进的。这种优良的制度最初是在森林中发现的。
3、我们从青少年的文化常识、认知水平和兴趣出发,带领孩子进行主题阅读、建筑古迹和博物馆的现场考察以及生动的动手实践活动。指导孩子对美国的历史、政治与社会进行深入研究并撰写考察报告,了解美国东部地区对人类历史产生的重要影响。
4、文字出现后(感谢苏美尔会计们的贡献),成文的法律更大程度的取代了风俗。不过,法律一开始只是把风俗中的一部分规定下来而已,并非创造一些全新的规则。
5、近代的伦理学政治学在反形而上学、反专制的斗争中的最大功绩是:公开人的自私、自利、自爱是人性的实质,公开情欲对伦理和政治的重要作用,公开人与人之间残酷的竞争关系,公开人性的贪得无厌的致命弱点。一句话,公开了个人主义的合理性。正是在这个公开的世界中,才会有自愿的社会契约,有法律高于权力,有权力互相制衡,才会有以保护个人权利,发展个人自由为宗旨的民主政体的产生。可以说西方近代的民主政体是一种人类通过限制自身而获得自由的手段。但是必须指出,这种限制是自愿的,也是自觉的。
6、孟德斯鸠与权力分立的学说
7、加之启蒙运动的直接政治后果──法国大革命,最彻底地推翻了封建专制,建立了共和政体,其影响要超过英国的君立宪制,还有那位被黑格尔称为“马背上的绝对精神”的拿破仑,把第一部民主宪法同法国人的生命热情传向了世界。曾几何时,法国被称为世界的自由之都。这种地位直到二次大战后才被美国平分秋色。我个人认为,在纯思辨上,法国人是肤浅的,但在生命活力上,法国人是第一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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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孟德斯鸠是一个基督徒政治哲学家。他的政治哲学主要来自《圣经》,他必然将《圣经》原则融会贯通在他的三权分立的思想中,《圣经》以赛亚书第33章22节中说:“因为耶和华是我们的审判者,是我们的立法者,是我们的君王,他必拯救我们”。这一经文就是将权力分为审判者,立法者和君王,是确立现代三权分立原则的原型。《圣经》里明示人人都有罪,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正是基于人的罪性的主因和教训。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根据来源于《圣经》中的人从小就心怀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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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孟德斯鸠认为,立法权力代表国家的一般意志。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立法权应该由人民集体向有,表明人民自己来统治自己。公民在选举代表时有投票权。
12、这显然是政治理论家孟德斯鸠的谬误。
13、卢梭的“契约论”是无视人的弱点、权力欲的幻想理论,他还是从人性善出发,寄希望于人的良心,因而他提出了“贤者执政”的理论,而事实上,没有制度上的保证,任何人执政也能为所欲为。以道德约束代替制度约束来限制权力只能是一种空想,而且是一种“百害而无一利”的空想。所有的封建制度都是以道德之善掩盖制度之恶。甚至可说,卢梭的“贤者政治”颇有些东方的“清官统治”的味道。因而,我认为,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在近代思想上是一种倒退。在当时,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是否定民主政体。尽管卢梭的否定更多是一种情感上的否定,但是这仍然是一种倒退。
14、“马布里诉麦迪逊”案中,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次把司法审查权作为宣布国会立法违宪的武器,并从此开始了联邦最高法院运用这一权利来限制和制约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先例。从此最高法院确立了宪法的解释权,司法部门有权制约立法和行政部门,成为分权制衡的有效手段。美国的三权分立与制衡机制真正在实践中得以确立。
15、那时候的人们没有“集体”的概念,犯罪是私人的事情。所以,当有人冒犯风俗、侵害他人,被害者就诉诸个人之间的残酷报复。在大部分原始部落里,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警察,甚至如今美国的印第安部落里,还存在靠个人的报复来执行正义的情况。
16、绝境的自由──卢梭精神
17、讲到早期法律,不得不提到古巴比伦文明。古巴比伦人最为人所熟知的除了空中花园外,就是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
18、汉谟拉比的形象在现代社会是一个“立法者”(lawgiver)的符号,他是美国国会大厦众议院会客厅大理石浅浮雕上雕刻的23位立法者之一(上图)。美国最高法院大厦南墙的横饰带上也刻有与汉谟拉比法典石柱上相似的画面——汉谟拉比从巴比伦太阳神手中接受法典。
19、法律的第五阶段,是将这三种权力分给不同的机构来执行,也就是著名的三权分立学说。提起三权分立,大家第一反应是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和美国。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先进的思想起源于法律领域的先驱,罗马。在罗马,首先出现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离,而且还出现了原始的陪审团和专业的辩护律师——罗马人的生活作风是乱了点儿,但是法律,我服还不行吗?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称得上是“新罗马”。
20、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内容把国家权力分为三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要求三权分别属于议会、国王和法院。三权分立学说的意义1)起到防止专制,保障自由的作用。2)他的理论后来成为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四、孟德斯鸠的十大名言
1、这个国家就是英国。在此,我们看到了第一个最清晰的例子,也是唯一的清晰例子,这就是一个将政治自由作为自身目的和直接目标的国家,在此,目标并不必然意味着是它的目的。因为,目的可能是个体的安全,而对于个体的安全来说,政治自由不过是手段。
2、孟德斯鸠说:“世界上还有一个国家,其政制的直接目标就是政治自由。”也就是说,那些之前提到的国家,例如罗马、斯巴达等等,都不以政治自由作为直接目标。他接下来说:
3、古代的皇帝,拥有全部权利,容易独裁。(例如,中国的秦朝的秦始皇嬴政,就在农民起义中被推翻。)这也说明孟德斯鸠即使在现代,立法、运用税款的权力通常掌握在代表人民意愿的议会中,司法权的独立在于防止执法机构滥权。
4、接下来看4节的第5段:
5、“谁能够说?”答案当然是:孟德斯鸠。从这一点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德性不再是自由的指导原则。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眼下还是不清楚。德性必须被限定,它不再是最高的原则。
6、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道:“每一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1)立法权;(2)有关国籍法事项的行政权力;(3)有关民政事项的行政权力”。其中,立法权是指制定临时的或者永久的法律、修正或废止已经制定的法律的权力,它应由人民集体享有,由人民自己选出的议会机关来行使;行政权是媾和或宣战、派遣或接受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以及执行其他法律的权力,行政权应掌握在国王手中;司法权是惩罚犯罪、审判诉讼的权力,由法院行使。
7、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对美国政体形成与发展的作用
8、孟德斯鸠继承了洛克的思想,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学说。他说:“任何国家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有关国际法事务之权,执行有关公民法事务之权。”这三种权力应该彼此分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以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和平等。三权分立”学说表达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立场,在当时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但历史也证明,三权分立并非民主的唯一形式,即使资产阶级国家也都没有完全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
9、自然法并非来自司法实践,而是来自法律哲学。自然法(naturallaw)创立了“正义”的概念,出自古希腊斯多葛主义,意思是正义高于各种人定法和政治实体。
10、立法者查士丁尼,美国国会大厦浮雕
11、美国的三权分立与制衡体制的具体内容
12、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权力相互独立,互相牵制,互相平衡。
13、宪法被赋予保护个人自由的义务。身为基督徒的立宪者们相信,“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
14、在孟德斯鸠的时代,书名一般都很诚恳,《论法的精神》一书的全名是《论法的精神或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等等之间应有的关系,附作者对罗马继承法、法兰西诸法以及封建法的最新研究》。
15、农业革命之后,多余的粮食必须储存起来,为了集中人力、抵御灾害、抵抗外侵,成百上千的人们开始居住在一起,甚至形成了城市,修起了城墙。新石器时代最早的人类定居点之一位于现在的巴勒斯坦约旦河西岸地区的杰里科(Jericho),考古学家在这里发现了可以容纳两千人的大规模房屋群。
16、很显然,德性自身不能将我们引向自由。如果想要自由,就必须对德性限定。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始终说真话是一种德性。在此不妨想象一个社会,在这里任何人都被迫说真话——这就意味着要有一种比如说审查制度之类的制度,以及意味着要对那些也许是说清白无辜的谎言者给予严厉的刑罚——小说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谎言——在这个方面你尽可以想象。举另一个例子,在两性关系中,这一点非常明显。一切类型的细致的监督和观察,以及诸如此类,如此才能落实德性规则。一个最普通也最庸俗的例子是,那些迫切想要建立德性王国的法国雅各宾分子,想要将断头台一直持续下去,因为这里有太多在德性上不完美的人。
17、我并不否认,卢梭的《忏悔录》和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相比,缺乏一种真正的自省深度,显得有些轻浮,自我欣赏的味道浓于自我批判的精神,像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伙儿,充满了底蕴不足的清高和自负。但是,他也许是第一个通过忏悔向全社会宣战的人,如果说,卢梭之前的伦理学只是在理论上公开了人的自私、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那么卢梭在《忏悔录》中则第一次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的自私和竞争心理公诸于世。他从不看别的脸色和目光,只是按照大自然赋予他的一切来生活,最充分地完成了自然的使命。
18、在三权中,立法权最重要。立法权是否属于全体公民是一个国家是否是民主政体的自由国家的标志。孟德斯鸠认为,立法权必须为社会全体成员所享有,其行政机构是公民代议机关。国王只是为实施全体公民意志的行政权执行者。司法权是法律的执行机关。三权的分立可以保证限制任何一种权力的滥用,而没有权力的滥用,每个人的民主和自由就有了制度上的保证。从哲学的高度看,孟德斯鸠的政治理论是建立在对人性之弱点、局限的清醒反思的基础上的。正因为人有天生的弱点,才不能指望通过道德手段来改变,只能用制度来限制,使其没有泛滥的余地。可以说,承认人有弱点是西方哲学得以大踏步地发展的主要基础,也是西方政体的人性理论基础。
19、在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审议性的、管理性的——对应于行政性的、司法性的要素。但是,除了存在某些区别之外,比如说,审议性的要素不同于立法性的要素之外,要点如下:亚里士多德并不关心权力的分立问题,他关心的是区分不同的功能。他并没有主张说,它们必须由不同的人来掌握。因此,我们可以说权力分立是孟德斯鸠的原创性教诲,尽管在洛克那里已经出现了一些重要因素,但是在洛克那里,这些因素没有明确地走向权力分立。
20、雕像也反映出当时两河平原涌动的新思潮:一种对人生昙花一现、即使贵为天子也难逃死亡结局的悲观思考。这尊头像的面部细节能刻画出人物的年龄、性格和情感状态,而汉谟拉比法典石碑上的雕像则完全不同——身处正式礼仪活动中国王静止、毫无人格特征,法典上方的雕像显然是为远观而设计的。
五、洛克的三权分立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
1、孟德斯鸠在著作一开头就重述了古罗马执政官西塞罗的自然法观点:
2、良心、博爱在卢梭的伦理观中所占的重要地位仅次于基督教神学对良心的强调,而远远超出近代的其他思想家。这一方面是出于卢梭对于个体的自由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的肯定,这与洛克等人的伦理观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他在社会、政治观上对私有制的否定,这与洛克等人的政治观大相径庭。但是应该指出的是,为封建专制服务的基督教神学中的“博爱”与近代伦理学中的博爱有其实质性的区别:前者是为了压抑自爱泯灭人性,后者则是为了解放自爱张扬个人。
3、而事实证明,卢梭的“契约论”更多的是空想。民主政体要保证体现全体公民的意志和权利,就必须对最高权力加以限制,而没有权力的分离,其限制就是一句空话;民主政体要保证个人的自由平等,就必须承认私有财产神圣性,而国家一旦成为私有财产的主人,个人的自由平等就随之消失。所谓个人权利,在社会上最基本最主要的个人权利就是私有财产权,否定了它,就等于从根本上否定了个人权利。
4、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具有进步性。第它首次提出了司法独立原则;第系统的论述了权力制衡的理论;第提出了分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第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对以后的宪政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第提高了国家职能部门的专业性,权力之间相互制约,有效的减少了贪污腐败、决策失误的情况。
5、因为深深恐惧着隐含在民主制度中的“多数人的暴政”的危险,孟德斯鸠在书中的大部分都偏爱着一种贵族共和政体,他认为,如果是在法治的情况下,他宁可忍受君主制。因此他提出了一种包括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在内的混合政府,里面有国王、贵族和议会。
6、这部法典有些部分非常先进,比如规定了精密的审判程序和私有财产,有些条文又非常野蛮,比如采用“复仇法”,让臣民们“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过总体来说来还是十分进步的一部法典,对私有财产十分重视,政府和官吏对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也很负责。
7、施特劳斯:《从德性到自由——孟德斯鸠讲疏》,黄涛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8、04孟德斯鸠:混合政府与三权分立
9、但关键点在于,自由是某种不同于德性的东西。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它是支配德性的原则。自由不必然存在于宽和国家,政治自由不必然地存在于宽和国家中。那么,一个国家何时才能成为一个宽和国家?有人可能会说,如果在一个国家中,没有人在法律上是全能的,这就可能是一个专制国家,但肯定不是一个宽和的国家,因此,我们就有两个或三个或多个掌握权力的人,但是他们可能会拒绝赋予少数人以自由。
10、这一节的标题是“英格兰的政制”,本书的编者在这里做了这样的评论:“相对于其他那些提到了名称的国家来说,英格兰这个名称在本节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实际上,这里仅有两次提到英国,另一次提到英格兰。编者在这里算错了。
11、特别提示:不论盈亏多少,收盘前5分钟跌破5日均线的立即出局,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盈亏自负。
12、就其性质而言,民主国家和贵族国家都不是自由国家。政治自由仅存在于宽和的政体下。可是,即便在这里,也并不是始终能够找到它。只有在宽和的政体中不存在权力的滥用时,才有政治自由。然而,经验反复告诉我们,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绝不罢休。
13、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14、第孟德斯鸠认为行政权力和军队应交由国王掌握。行政权力处事需要当机立断,急速行动,因而行政权力和军队由一人掌握比较合适。立法机关有权审查它所制定法律的实施,以实现对行政权的监督,但不应有权审讯执政者本人,这对防止立法机关的专制,是很有必要的。他还认为行政机关有权制止立法机关的越权行为,以“反对权”参与立法。他提出立法机关有随时解散军队的权力,以防止军队成为行政权力压迫人民的工具。
15、他坚决反对霍布斯关于在自然状态下“人对人是狼”的理论,而认为自然状态只是一种关心自我保存、却并不侵犯他人的状态。因而这种状态最和平、最适合于人类。在自然状态中,人们除了由先天的健康体力和年龄所构成的不平等外,就没有任何不平等,没有任何人对人的特权,人们处在无财产、无语言、无交往、无战争的状态,因而也就没有统治奴役。尽管有暴力,但那是体力上的拼搏,是平等的竞争,而不是奴役、压迫、剥夺。
16、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提出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论点:与其说人类驯化了小麦,还不如说小麦驯化了人类。更有趣的是,定居下来的人类反而比狩猎采集的时候过得更差,他们的工作时间更长(要除草收割),还面临粮食歉收的危险。
17、在这里,自由被界定为有权去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这个定义我们也可以在霍布斯《利维坦》第21章中能够看到。自由是指有权去做法律许可的事,但这是自由的一个必要条件吗,或者说是自由的必要且充分的条件?因为法律可能会允许一些不应该允许的事。有些人可能会允许人类为我所知道的那些东西牺牲自己,那这些人是自由人吗?这是一个问题。
18、第十一章讨论权力分立(separationofpowers),这是孟德斯鸠最著名的教诲。在该章第6节讨论了英格兰的政制(constitution),在本书编者看来,这是《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最著名的一节,但这并不意味着,孟德斯鸠也将其视为是最重要的一节,但在他之后的时代的确发生了这样的事。
19、汉谟拉比法典中只有少许的文献残留下来,大部分都已经随着时间而流逝掉了。各种早期的法律遗产也都是如此,对后世文明的影响力是很小的。真正开启了当代法律尤其是大陆法系的是罗马法。
20、我怎么会那样说呢?因为我明白,就连理性的过头也是不应该的。对于人类来说,适度几乎永远比极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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