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1、申报时限: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截止。
2、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3、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如下:
4、每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成员或学生本人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汇总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分别交教育、人社部门确认,由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免”“补”政策、扶贫助学补助金和扶贫助学补助及实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获得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贫困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已获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
5、大学生雨露计划和建档立卡贫困补助是不一样的,雨露计划主要是促使大学生创业,而建档立卡主要是帮助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
6、“雨露计划”扶持对象。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7、2018年夷陵区精准扶贫产业扶持补助覆盖范围大大提升,在原有品类基础上新增了油菜、马铃薯、水产、公羊、肉牛等,对种植业和养殖业基本实现全覆盖;补助金额大幅提升,中药材补助由每亩500元提高到每亩600元。
8、(7)畜禽养殖业:贫困户从区畜牧兽医局认定的畜禽品系中购买畜禽并按标准养殖的,购买良种母猪补助500元/头(限1头)、生态良种仔猪补助300元/头(限5头)、基础母羊补助500元/只(限5只)、公羊补助500元/只(限1只)、肉牛补助1000元/头(限3头)、生态青年鸡补助10元/只(限200只)。贫困户新发展中蜂养殖的,每箱一次性补助400元。贫困户发展多种畜禽养殖的,累计享受补助资金不高于3000元/户。
9、分期申请、分期支付。补助资金按照上、下学期分期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支付,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各发放7直到学生毕业。
10、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经营管理型培训按320元/人/天补助;创业技术型培训按260元/人/天补助。其中:培训伙食费每人不低于80元/天。
11、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是指建档立卡数据库的已脱贫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脱贫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12、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该项补助资金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x〕77号〉),雨露计划补助学生根据实际人数给予补助。
13、对申报的家庭“一折统”账户信息进行核对,乡(镇)财政所配合核准。
14、二要加强沟通衔接。由县扶贫办牵头抓总,涉及的各乡(镇)、村及教育、人社、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政策界线,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全方位、多渠道保持衔接沟通,不得随意变通。
15、脱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
16、(3)茶叶产业:贫困户新发展茶园,按标准进行种植的,每亩扶持无性系穴盘苗4000株(0.3元/株)、专用肥1包(100元/包)。
17、全省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家庭。
18、申报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助学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19、各乡镇、街道。负责补助对象资格认定,严格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对象精准。
20、(6)明显不符合低收入农户认定条件,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
二、2022雨露计划的钱多久到账
1、生源地补助。符合条件的本县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本县申请“雨露计划”补助。
2、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3、2017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4、(4)注册有企业并正常经营的;
5、(13)贫困户新发展农村旅游产业、自主创业个体经济实体的,可享受区“扶贫贷”政策。
6、信息录入经公示审核的学生信息,由县扶贫办组织人员进行系统录入。
7、区扶贫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补助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8、坚持把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作为实现精准扶贫的一项硬任务,通过政策扶持,确保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9、要求:申报雨露计划的学生,要认真细致真实准确的填报相关信息,必须在申报结束后要上传学籍在校证明(照片),并在审核前要求学生提供学籍在校证明。
10、。建档立卡毕业学生肩负家庭经济重担,更应尽快走上合适的工作岗位,摆脱贫困生活的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
11、区教育局。做好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核。加强雨露计划的宣传,为低收入农户家庭提供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12、(9)林业产业:贫困户新发展山胡椒、桑葚和特色小水果,按标准进行种植的,补贴山胡椒种苗费100元/亩、桑葚种苗费150元/亩、特色小水果种苗费300元/亩。
13、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其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14、重点对建档立卡信息进行校对,并就补充信息中的特殊户进行确认。
15、区财政局。负责助学补助扶持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扶贫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16、一是扶贫工作建档立卡的青壮年农民(16-45岁);
17、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就读学校在校生证明;
18、编辑:泾川县网信办/邹永红
19、投稿邮箱:1213170505@qq.com
20、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程实施范围为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雨露计划官网登录入口
1、各乡(镇)政府督促本乡(镇)各村按时限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2、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他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4、雨露计划和贫困补贴助学金不一样。
5、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以下同)和五年制中高职教育已注册学籍的全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分别给予“免”“补”政策、扶贫助学补助金和实训补贴(中等职业教育连续补助前二年,高等职业教育连续补助前三年,五年制中高职教育连续补助前四年)。
6、补助标准: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
7、工作QQ群:497537637(县外)
8、春季学期:申报时间3月10日至5月10日,6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6月底前补助到位;
9、莲都区扶贫办莲都区教育局
10、近日,省扶贫办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职业教育又迎来了新一轮的补助!
11、泾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2、系统标注名单中审核发放学生名单和未通过审核学生名单分别由乡镇、县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填表盖章,备案存档。
13、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基础上,叠加给予扶贫助学补助,补助标准为:深度贫困县贫困学生每生2500元/学期,其他县(市、区)贫困学生每生1500元/学期,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审核发放。
14、 我国有很多因学致贫的建档立卡户。
15、当前,“雨露计划”的对象主要有三类:
16、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学生在何地就读,均可向区扶贫移民局提出扶持申请,由区扶贫移民局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向其家庭发放补助。
17、资金拨付后,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立项后,乡镇及时将受益贫困户相关数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18、其中对什么样的学校,并没有限制,如果想要申请,请向当地的教育局进行咨询。
19、县级扶贫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每年6月25日前(春季学期)、12月26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扶贫补贴明白卡。
20、初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名单,公开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经财政部门发放补助资金。
四、雨露计划补助对象
1、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2、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咨询镇村相关业务人员或扶贫办培训股。
3、青壮年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主要采取各级扶贫部门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公开认定培训基地,由各培训基地组织培训、就业和维权服务的办法实施(具体实施指导意见后发)。
4、雨露计划2020年补助标准山东每个贫困户或脱贫享受政策学生考上大专职高的每学期补贴30O0元。
5、学生在申请过程中,一定要将信息录入准确,防止因错别字、证件号码错误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6、标准多为一千五百元一人一学期。补助标准各个地区不同,具体查看地区官网。
7、包括省内、外中、高等职业学校(院),必须是含有职业(技术、技能、技工等)冠名的学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技能培训可选择在其有相应培训资质和能力的学校 .
8、“雨露计划”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标准(春季、秋季学期各补助一次),以一卡通或一折通方式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9、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10、生源地发放。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学生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向扶贫部门提出扶持申请,由当地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向其家庭发放补助。
11、原则上申报时间设定为:
12、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1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14、按附件表格,由学生如实准确填报申报信息,依次送就读学校、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残联、县扶贫办等部门审核,审核完毕后由县扶贫办统一登记备查。截至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1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16、注:所有申报学生必须上传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当期学籍证明,未在申报截止时间内上传有效学籍证明的视为无效申请。当期申报必须使用当期开具的最新证明,即学籍证明出具的时间必须符合当期申报时间。上传过期、涂改、无公章或其他非正规模板证明均视为无效学籍证明。
17、统一组织。全区精准扶贫产业扶持政策的推动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实施验收办法、申报流程、资金拨付程序按夷扶组办发〔2016〕11号文件执行。由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旅游委、区经信局负责,分别细化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林特产业、畜牧产业、农村旅游产业及自主创业单项扶持政策的行业标准、验收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和验收。
18、编辑:王莉责编:马淑芳审核:李国文
19、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效。
20、秋季学期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零时至11日20日24时,12月20日前完成当期审核工作,12月底前将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五、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2022
1、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助学补助。
2、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市级培训补助120元/人/天,县级培训补助100元/人/天。
3、四要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审核工作。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各乡镇经办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此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全面摸底,确保按要求时限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审核不负责任,造成上访事件或资金被冒领的,除追缴领取资金外,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纪律或法律责任。
4、(2)拥有商品房或在城镇有门面房(店面、商铺)的;
5、 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院校等)及职业本科的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
6、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实施。
7、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携带户口本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录取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到旗扶贫办进行审核、登记。
8、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补助范围是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家庭。补助标准为: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同时,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1500元。在脱贫攻坚期,对符合条件的实现应补尽补、直补到户。未脱贫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为“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标注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不再享受。
9、对公示人员名单中没有列入、又确实在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向乡镇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贴申请表》,由乡镇审核合格后,报送至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当地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对申请人的贫困人口身份和学籍进行核实,确认符合资助条件后,履行公示监督程序,落实补助政策。
10、受助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11、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12、一要准确申报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在填写申报信息时,家庭账户信息必须以本户“一折统”惠农存折账户信息为准,贫困资格只需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并到对应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在送审申报表时,同时应携带户口本、“一折统”存折、低保证、残疾证、烈军属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此次申报一律在生源地申报,无论历年是否已申报,当年需重新申报。
13、贫困资格:家庭属我县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兼顾家庭困难的特殊户(五保户、低保户、孤儿、残疾户、烈军属户、计生“两户”),历次建档立卡数据清洗过程中退出的贫困户除外。
14、补助范围及资格认定
15、二是贫困户中的复员退伍士兵(含技术军士,下同);
16、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为补助对象。
17、对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补助。
18、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含清退户及标注不享受政策户。
19、市级乡村振兴部门要按照春、秋学期分别填写《××市××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汇总表》,于当年9月15日、次年4月30日前报省乡村振兴局。
20、申报时限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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